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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恒企会计:资产减值的税务规定

编辑:南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6-06-22

当发生减值损失时,借记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,贷记“资产减值准备”科目。计提减值的因素消失,资产价值回升时,如已计提的减值允许转回,则借记“资产减值准备”科目,贷记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。以存货的减值为例说明(消耗性生物资产与建造合同本质上等同于存货,因此消耗性生物资产、建造合同与存货的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处理完全相同):当发生减值时,借记“资产减值损失”,贷记“存货跌价准备”;已计提的减值转回时,借记“存货跌价准备”科目,贷记“资产减值损失”科目。

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特殊规定。

(1)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规定。

(2)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规定。

(3)持有至到期投资与贷款和应收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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